今次施政報告喺取消強積金「對沖」、保障因工受傷僱員、輸入勞工、侍產假和產假、歧視條例幾方面都有著墨。以下係施政報告同HR有關嘅內容嘅”盡量簡化版”,想睇返原文可以參考文章底部連結。
1.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
207.
-為企業提供為期12年的兩層資助計劃,政府的財政承擔總額由上屆政府的79億元增至172億元
-建議設立專項儲蓄戶口,協助僱主為其日後的潛在遣散費或長服金早作儲蓄
-將計算遣散費及長服金的比率由上屆政府提出僱員每月工資的二分之一回復至僱員每月工資的三分之二。
208.
-提高給予僱主的支援,延長政府第二層資助的年期至25年,連同為期12年的第一層資助,整個政府資助計劃的承擔額將大幅增加至293億元
-勞工團體擔憂有個別僱員獲得的權益總和(遣散費╱長服金權益連同僱主向其強積金戶口所作出強制性供款的累算權益)較其在現行「對沖」制度下應獲得的為少的特殊情況,政府亦會承擔支付有關的差額。
2.保障因工受傷僱員
210.
-政府正積極研究新措施,包括考慮透過私營醫療服務,為有需要的工傷僱員提供適時及高度協調的治療及復康服務
-政府會加強僱員補償個案的處理,包括加強「個案支援服務」,透過專責跟進、及早介入、主動聯絡及安排會面,協助解決工傷爭議個案;優化工傷病假跟進程序,透過及早篩選無需接受僱員補償評估委員會評估的個案,讓僱員無需親身前往辦理工傷病假跟進手續,由勞工處直接簽發「補償評估證明書」解決有關申索,從而加快處理工傷個案;及加強調查和檢控工作,打擊違反《僱員補償條例》的情況。
3.輸入勞工
215.
-在確保本地工人優先就業的前提下,僱主可透過「補充勞工計劃」申請輸入屬技術員級別或以下的勞工。
4.侍產假和產假
219.
-我們會爭取立法會支持,盡快通過《2018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以落實將法定侍產假由目前的三天增至五天的建議。
220.
-建議延長法定產假,由現時10星期增至14星期。如僱員根據《僱傭條例》有權享有產假薪酬,僱主須連同10星期的法定產假薪酬,先行向僱員支付額外增加的四星期法定產假薪酬,薪酬比率維持在僱員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並以每名僱員36,822元為上限(上限會不時作出調整)。該上限相等於一個月薪50,000元的僱員在四星期內可得的五分之四薪酬,而月薪在50,000元或以內的僱員,佔全港僱員人數約95%。僱主可向政府申領發還向僱員支付的新增四星期法定產假薪酬。
221.
-政府已決定由即日起,延長所有女性政府僱員的產假至14星期。所有分娩日或預產日在今日或之後的人員,均可即時受惠於這項措施。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在《行政長官2018年施政報告》有關勞工及福利政策措施記者會開場發言*
-現在《僱傭條例》中流產的定義為28星期以上稱之為流產。我們決定可以將星期的數目下降至24星期。這需要法例的修訂。
-孕婦如接受產前檢查時,很多時候醫生發的不是病假紙(病假證明書),所以孕婦無法申請放假或僱主不承認。但法例本來的原意是,總言之她接受產前檢查,應被視為病假,所以我們會在法例上作出修訂,清楚列明只要是產前檢查,不論醫生簽發的是否病假紙,都應符合可以領取相關權益。我們會諮詢立法會及勞工顧問委員會,然後進行有關落實的工作。
5.檢討歧視條例
250. 我們將爭取在今年年底向立法會提交《歧視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落實平等機會委員會於歧視條例檢討中提出的八項複雜性和爭議性較低的優先處理的建議。該等建議包括明文禁止基於餵哺母乳的直接和間接歧視、使人免因被當為某種族人士而遭種族歧視和騷擾,以及擴闊性騷擾、殘疾騷擾及種族騷擾的保障範圍,以期為有關人士(特別是婦女、少數族裔及僱員)提供更佳的法律保障。
資料來源:
施政報告原文:
https://www.policyaddress.gov.hk/2018/chi/policy_ch06.html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在《行政長官2018年施政報告》有關勞工及福利政策措施記者會開場發言: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810/11/P2018101100764.htm
圖片來源: 施政報告網頁